富兰克林自传_第五章 创立图书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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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创立图书馆 (第1/7页)

    收到以上两封来信已经有一段日子了,但由于事务缠身,一直无法按照信中要求动起笔来。假如我现在身在费城家中的话,写作会更方便一些,因为家中有许多笔记可以帮我回忆,确定事件发生的日期。不过我如今归期未满,而目前又有空闲,只好尽力回忆,把能记起来的事全部写下。如果我有生之年还能活着回家乡,到时再加以更正和修改。

    因为手头没有之前写好的上半部稿子,所以记不得我是否详细地阐述过创立费城公共图书馆的事了。图书馆开始创立时规模很小,如今已经发展壮大了。我记得已经讲到接近创办图书馆的时候了(一七三零年),因此我在这里要从创办图书馆写起,如果今后发现这部分已经写过,大可以将其删去。

    当我独闯费城的时候,波士顿以南的殖民地还找不出一家像样的书店。纽约和费城的印刷商兼做文具商,但他们只卖纸张、历书、民歌和一些普通的教科书。因此,喜欢读书的人不得不从英国订阅图书。后来我们“君托社”不在酒馆里聚会了,而是租了一间房子用来举办俱乐部的定期活动。俱乐部的每位成员都有一些书,于是我便提议,将这些书都拿出来放在俱乐部的房间里,这样不仅方便讨论问题,而且大家还可以将自己喜欢的书借回家中阅读,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有利。于是,事情就这样定了。曾有一段时间,我们都对这个提议非常满意。

    在尝到借书读的甜头后,我立即建议成立一个公共订阅图书馆,以使更多的人从中获益。我起草了一份执行计划和章程,然后由熟悉业务的律师查尔斯·布洛克顿先生将我草拟的东西书写成一份订阅合同。合同规定:每个订阅的顾客要为购买图书预先付上一笔费用,以后每年再定期付一些费用以添置新书。那时,费城热爱读书的人很少,人们又都贫寒,因此,我们费尽心机也只征来五十个订阅者,大多是年轻的商人。他们表示愿意每人先支付四十先令,以后每年每人再支付十先令。我们就靠这点儿微薄的定金起家,进口了一批书籍放在图书馆中。

    图书馆每星期开放一天,为订阅的客户办理借阅手续,按照订阅合同,逾期不还书的人将被罚以双倍的借阅费。这种图书馆十分有价值并且受人喜欢,很快,其他城市和州便开始纷纷效仿。后来靠着不断的捐赠,我们图书馆的事业壮大了不少。我们甚至引领了一种时尚,在费城,到图书馆借阅图书成了一种时髦,没有其他娱乐活动可以取代读书的乐趣,因此人们更加愿意与书为伍。几年后,有外国人通过观察了解到,这里的人们与其他国家同阶层的人们相比,更有智慧和修养。

    我们签署了布洛克顿为我们起草的合同,这个合同的有效期为五十年,甚至对我们的后代都具有约束力。于是,布洛克顿律师对我们说:“你们现在虽然都还是青年人,但你们当中恐怕没有人能活到合同期满的日子。”事实上,我们当中有人现在仍然活着。不过,几年后这个合同就失效了,因为政府的一纸公文将图书馆变为了一个合法的社会团体。

    当我在努力地为公共图书馆征集订户时,遇到了种种反对和阻力,这让我想到,单纯将自己标榜为一个公益计划的倡导者是不对的,因为这会让别人误以为你在借此机会沽名钓誉,可问题是你又十分需要这些人帮你完成计划。于是,我便尽量低调,宣称这只是我们几个朋友的计划,而我也是在朋友的建议下才去四处走访寻找那些同样爱好读书的人参加。这样一来,事情果然很顺利。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时,我也采用这个办法,屡试不爽。鉴于此,我便将这个方法推荐给诸位,即牺牲眼前一点点的虚荣,日后将会获得丰厚的回报。当一个荣誉暂时还不能确定属于谁的时候,往往那些贪慕虚荣的人马上就会宣称属于他们,这个时候,嫉妒之心便会站出来帮你主持公道,它会拔下冒功者的羽毛,并将其奉还给真正的主人。

    这个图书馆为我提供了学习之便,每天我都要抽出一两个小时来这里学习,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在教育上的缺失,也弥补了父亲想要让我深造而没有做到的遗憾之情。阅读是我允许自己的唯一娱乐项目,我从不下酒馆,从不涉足赌场或其他娱乐场所,我在经营上依然勤勉不怠,这是我应该做的。当年筹办印刷店欠下了债务,而孩子们也慢慢长大要接受教育了,我还要跟两个同行竞争,因为他们在我之前已经在费城打下了一片天地。还好我的境况日渐好转,但我依然保持着原来节俭的作风。当我还是个孩子时,父亲就一遍遍地引用一句所罗门的名言:“假如一个人勤勉敬业,他将在国王面前站立,而从不与小人为伍。”这句格言始终鼓舞着我,因此,我把勤奋当作取得财富和荣誉的手段。虽然我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能站在国王面前,但这种事竟真的发生了。我曾站在五位君王面前,甚至很荣幸地跟丹麦国王同桌用餐。

    英国有句格言:“若想家庭兴旺,诸事要问妻子。”我很幸运,找到一位像我一样克勤克俭的妻子。在经营上,她十分乐意帮助我,帮我折叠装订小册子,照料店铺,为造纸匠收购破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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