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令(肆)_第24章 章献千古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4章 章献千古 (第1/4页)

    明道二年三月,皇太后刘娥驾崩,太后遗诏:“尊皇太妃为皇太后,军国大事与太后内中裁处。”

    赵祯依照遗命,奉杨媛为太后。杨媛因为住在保庆宫,宫中人为示区别,又称为保庆太后。

    大行皇太后驾崩次日,赵祯于皇仪殿召对群臣商议太后的后事,这是自他登基以来,第一次单独召见臣子。此时赵祯犹沉浸在悲痛之中,哽咽不已,说到太后临死之时:“太后疾不能言,犹数引其衣,若有所属,何也?”

    参知政事薛奎因不能阻止太后身着龙袍,每引以为恨,见状忙上前道:“以臣看来,太后之后在身上穿着衮冕之服也,太后身着帝服,将来之何以见先帝?”

    赵祯顿时领悟到薛奎之意,点了点头,道:“朕明白了,当以皇后之服,为大行皇太后成殓。”便是唐代的女皇武则天,到死时也是已经废去帝号,着皇后之服而死。而太后自祭太庙之后,就一直身着龙袍,至死仍然未曾更换成后服。

    于是赵祯下旨,以后服为刘娥成殓,以吕夷简等五人为山陵五使,并亲自为太后服丧守灵。

    赵祯母子情深,守灵哀泣数日,不能临朝,众臣深为忧心。此时因为国丧,多年来隐居不出的燕王元俨也进宫侍灵,见赵祯伤心太后之死,弄得如此浩大悲伤而不理朝政,便直闯灵堂。

    只因当年燕王有‘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的特权,因此便可直入,见赵祯神情憔悴,朗声道:“太后已经驾崩,官家实在不必过于悲伤。且太后又不是官家的生母,官家已经为此废朝数日,也该结束了。”

    恍若一个惊雷响过,赵祯惊疑地看着燕王:“八皇叔,你说什么?太后怎么可能不是朕的生母?”

    燕王跪下道:“刘娥四十五岁上,始有官家,岂有母子相差岁数如此之大?实不相瞒,官家的生母乃是曾经从守永定陵的李宸妃。”

    赵祯惊呼一声:“不,这不可能?”

    燕王含泪道:“官家,治天下莫大于孝,官家临御十余年,连本身生母尚未知晓。可怜李宸妃二十余年来被人所害,深受母子分离之痛。李宸妃于去年驾崩,死因可疑。臣听说她是遭人所害,死于非命!”

    这一惊非同小可,赵祯站了起来震怒道:“八皇叔,你有何根据?”

    燕王抬头道:“宫中内外,无人不知李宸妃乃是官家的生母,只瞒住了官家一人而已!”

    赵祯颤抖着伸手指着众臣:“你们……八皇叔说的是真是假?”

    吕夷简见势不妙,忙上前一步,道:“臣待罪宰相,今日若非八王爷说明,臣亦当禀告官家。官家确系李宸妃诞生,由大行皇太后与保庆太后共同抚育,视若己子,宸妃娘娘驾崩,实由正命。此中一切,官家问保庆宫太后,便可知晓。”

    燕王大声道:“太后是帝母名号,刘氏为太后已是勉强,尚欲立杨氏为太后吗?夺子一事,杨太后与刘太后乃是同谋,官家以为在杨太后口中,能得到真相吗?”

    吕夷简跪奏道:“官家与卫国长公主乃是一母所生,三班供奉李用和,乃是宸妃娘娘的亲弟弟。官家若不便问保庆太后,那宸妃娘娘的至亲,当可同问。官家的乳母当阳郡夫人,宸妃娘娘的贴身宫女赵嬷嬷,都是当年的见证人。如今李宸妃停灵于洪福院中,是否死于非命,亦可请官家派人视察。”

    赵祯惊得怔立当地,他崩溃地问着众人:“你们、你们为何都瞒着朕,瞒了朕这么多年?”

    燕王磕头道:“先帝在世时,太后已经掌握朝政,当年寇准想要以太子监国,立刻就被流放到雷州。直至后来官家登基,朝中又是内忧外患,太后又讳莫如深,不准宫廷泄漏此事。臣早思举发此事,只恐一经出口,立刻招来大祸。臣尚不足惜,且恐有碍官家,并累及宸妃。因此臣十年以来,闭门养病,不预朝政,正欲为今日一明此事。谅满朝大臣,亦与是臣同一想法吧!”

    他这最后一句说完,众朝臣皆松了一口气,忙一齐跪下道:“八王爷说的,正是臣等想说的话。太后专权,臣实不敢说出真相,恐为官家及宸妃娘娘招来祸患。”

    燕王见自己这一计双雕,不但断绝了杨太后执政,而且借此将众大臣之心拉了过来,与自己站于同一立场,素性再火上烧油一句:“不想就是这样,宸妃娘娘还是难逃受害,实是令人悲愤交加。”

    真正悲愤交加的才是赵祯,忽然只觉得眼前天旋地转,整座皇宫都在摇晃而塌陷,眼前站着的一个个臣子都变得如此地不真实。他愤而将眼前桌上所有的供品全部扫在地上,嘶声道:“你们、你们全都出去,朕要一个人好好地静一静!”

    众臣退了出去,赵祯独自一人,坐在满目苍夷的地上,坐了好久。忽然,他伏在地上,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

    深更半夜,三班供奉李用和、皇帝的乳母当阳郡夫人许氏、李宸妃身前的贴身侍女赵氏都被紧急召到了皇仪殿中。

    孤灯幽暗,赵祯独坐在黑暗中,声音暗哑:“你就是李用和?”

    李用和正自惊疑不定,他不过是个小官,居然被半夜召入宫中,心中实在是又惊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