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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我要这大鸟有何用! (第1/2页)
原林市~ 又是稀松平常的一天。原林市的训练家们带着自己的精灵到野外猎杀虫兽。 一来么,原林市是他们的家园,保卫家园,人人有责! 二来,虫兽虽然不强但也是精灵,身上的材料还是值点钱的,可以拿来售卖,补贴一下他们干瘪的钱包! 养精灵,是真的费钱啊! “出来吧,长舌鸟!” “出来吧,灰羽雀!” “出来吧,震翅鹰!” 原林市多虫,从物种相克的属性来讲,这里的人都爱饲养鸟类精灵。 鸟儿爱吃虫,没毛病! 他们指挥着自己的精灵开始猎杀虫兽! 嗯~太多的虫群他们也不敢招惹,毕竟蚁多也是能咬死象的!他们的目标,是那些零散的虫群! 一番冲杀,收起地上散落的虫兽尸体,几人相视一笑。 “老大,今天收获不错啊!” “多亏老大新买的这震翅鹰,一百多万,没白花啊!” “唉~快别说了,为了买这家伙可是掏空了我得家底,都快揭不开锅了!” 几人对着空中高高盘旋的震翅鹰一阵吹捧。这可是很强力的一阶精灵,百来万呢! 硬要说的话,就像是骑摩托和开小汽车的区别! 用几十万精灵的是低产家庭,相当于小摩托。用的起百万以上的“高等”精灵,才算是勉强混出了人样。 嗡嗡嗡~ 兴许是乐极生悲,在他们谈论之间,一片巨大的虫云从林中升起,看方向,可不就是冲着他们来的吗! “不好!跑!” 几人见势不妙,也不是什么好面子不要命的,感觉撒开腿就跑。 然而,11路公交车又怎能比得上航空飞翼呢! 眼看就要被追上了,雪上加霜的是,还没来得及摆脱身后五彩斑斓的虫云,前面的林间又升起一团黄色的虫云! 这是被包抄了啊! “完了!这下死定了!” 三人面色一阵惨白,被数以万计的虫兽包围,就凭他们三个菜鸡,那是绝无存活的道理! 然而,让他们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新出现的那些黄色峰类精灵居然没有管他们,直接略过头顶,同那些五彩斑斓的虫子厮杀了起来! “这是,内讧了?” “奇怪,以前可没见过这种情况啊!” “等等!老大,你们有没有觉得,那些黄色的精灵有些眼熟!” “嗯?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在哪见过!在哪呢?” “白夜!对!这不就是那大放厥词的白老板要在我们原林市卖的精灵吗!” 冷静下来,三人经过一番推理,认出了大针蜂。 空中的厮杀很快结束,虽然从数量上来说大针蜂要少很多,但架不住人质量高啊! 你当它那两长枪是摆设吗! “老大,这叫大针蜂的虫类精灵,应该、貌似、好像……有点强啊!” 俗话说的好眼见为实。 亲眼见识了大针蜂的战斗力,这些训练家对白夜的恶感倒是少了一些。 听说这种精灵只要六十六万,配上这个战斗力,也算是良心价了! 只是,怎么偏偏是虫子呢!要不是虫子,他们立马就掏钱买了! “奇怪了,城外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大针蜂呢?” “跟上去看看!再怎么说人家也算救了我们一命,起码说声谢谢还是要有的!” ……… 同样的场景在原林市周围的很多地方上演。 没错,这些大针蜂都是白夜故意“放养”的! 这件事还要从两天前白夜刚刚搬到市区外说起! 这不,系统硬性规定商店里必须要有最少十只精灵作为“展览品”,让顾客观赏。 虽然白夜这是个小帐篷,但地他已经买下了,所以在系统的判定里,这里都属于他的售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