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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吃宵夜(2) (第2/2页)
力控制着自己。 虽然是深夜,但也总不能直接在马路上开工吧? 而且自己住的地方离这里本来就很近。 不过短短5分钟,远处的共富新村已经遥遥在望,然后唐徨抱着诗淇路过一家鸡排店。 凌晨两点,鸡排店当然已经关门了,拉下了厚厚的卷帘门,门上还用红漆写着“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四个大字。 但是,透过卷帘门下面的缝隙,店里显然有灯光映照出来,说明里面有人。 兴奋中的唐徨抱着诗淇跑出十几米,才忽然想起那家鸡排店上面挂的招牌——江湖一鸡排! 是杨炜的鸡排店? 不对,应该说是自己的鸡排店! 唐徨立刻在狂奔中停下脚步,渐渐冷静下来。 刚才离店的时候,他已经锁好了卷帘门,而且也关好了店里的灯。可是店里现在怎么会有人? 难道是小偷? 又或者是苏姝回来了? 甚至——是龙门的人来了? “怎么啦?”怀里的诗淇娇嗔,小手在唐徨身上乱摸。 “……”唐徨。 这好像又是一道选择题。 理智与情感…… 但是唐徨很快就做出了选择,因为“龙门”。 自己是唐徨,身负血海深仇,如今重生成为龙门的杨炜,当然要一步一步打入龙门内部,查清真相、报仇雪恨。 这才是自己的主线任务! 作为一个主角,怎么可以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这就好比是玩RPG游戏,怀里的诗淇现在已经是自己的伙伴,是自己的囊中之物。要和她一起玩,以后有的是机会。 但是现在从鸡排店里透露出的灯光,显然是剧情替自己安排的一个新任务,而且很有可能是主线任务——就算是支线任务,多少也会有点奖励。 如果因为随时都能享用的诗淇而耽误了任务,显然很不划算。 同样是两件很重要的事,应该优先选择重要且紧急的事。 唐徨已经将怀里的诗淇放下。 “……”诗淇。 她的拖鞋丢在“鲨县小吃”里了,只能赤着脚站在地上。 唐徨这才发现,她的脚很白、很小、很纤秀——目测不会超过36码。 和她的血统很不符合啊…… “我店里好像有人,有可能是进了小偷。要不……你先回我家,我去店里看看先,很快就回来。”唐徨说。 他摸出自己的钥匙递给诗淇,因为诗淇说她出来的时候忘带了钥匙,今晚只能在杨炜家里借宿,要明天才好找开锁的师傅。 诗淇显然很生气,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人家陪你去了啦!”诗淇嘟着嘴说。 “别啊,你还是先回去吧,如果真的是小偷,说不定会有危险。”唐徨将钥匙硬塞到诗淇手里。 凭诗淇这点砸啤酒瓶的本事,如果鸡排店里的人和龙门有关,是真正的“道上的人”,带她一起去岂不是自找麻烦? “你会很快回来的是吧?”诗淇问,又补充询问: “不会又像那晚一样放我鸽子吧?” “不会……”唐徨回答。 那天晚上自己根本就没答应过要去找她“收钱”,怎么就成了“放鸽子”? 诗淇咬了咬嘴唇,忽然伸手,使出“一指禅”的神通,在唐徨下身最敏感的那个部位,轻轻点了一点。 “要是再敢骗我,我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她威胁说。 “……”唐徨。 他差点就要重新燃起冲动,那种不顾一切的冲动! 幸好诗淇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就一个人走了——拿着钥匙,赤着脚,往共富新村的方向离开。 望着诗淇离开的背影,唐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了两分钟时间才彻底冷静下来: “特么的到底是谁在我的鸡排店里?”